融安县科技局认真开展科技进步法宣传活动

来源: 广西柳州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日期: 2008-10-17 17:00    |  作者: 广西柳州科学技术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以下简称《科技进步法》)已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并于2008年7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科技进步法》,着眼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奋斗目标,针对当前制约我国科技进步的制度性问题,进行了一系列体制、机制和制度上的创新,进一步明确了我国科技发展战略和基本方针、政策,强化了科技进步的国家责任和社会责任,对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融安县科技局把宣传《科技进步法》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把《科技进步法》的宣传作为今年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宣传活动的责任感和主动性,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新的宣传方法和手段,认真组织开展有影响、有深度、有重点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一是印制大量的法律宣传读本,发放给单位、企业,让广大干部、职工及时掌握新修订的《科技进步法》内容;二是利用宣传板报对修订后《科技进步法》的创新点进行解读;三是结合“十月科普大行动”组织有关单位,在人群集中地设立咨询服务点,免费发放宣传材料开展宣传。增强公众的科技意识和科技法治意识,促使社会共同关心科技,推动科技进步,为加快融安县“二次创业”步伐,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科技进步法》宣传活动场景

融安县县委书记秦邦元(右二)、县长周思泉(右一)到咨询点指导工作

科技局等多部门组成的科普、法律宣传一条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