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服务机构及服务合同备案工作的通知
来源:
广西柳州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日期:
2021-04-07 16:36  
| 作者:
高新技术科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我市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培育和发展,加强高企申报材料编写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的服务意识,引导服务机构有序、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高企服务机构及服务合同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从事高企申报材料编写业务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二、备案条件及要求
(一)服务机构要为企业提供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咨询、资料汇编等中介服务。
(二)服务机构辅导成功的企业,应是在2019年以来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名录之内。
(三)备案材料清单
1. 《柳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申请表》;
2.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 场地使用证明(自有或租赁);
4. 2019-2020年申报的高企清单及合同复印件(1家企业每年度内只接受1家服务机构备案,可自行屏蔽商业机密、价格等敏感信息)。
三、工作安排
请各服务机构于2021年4月30日前将备案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
联系人:尹之
联系电话:0772-2635703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加强备案工作的宣传力度,通知服务机构按时完成备案;
(二)服务机构自愿备案并接受各级科技部门业务指导和监督,不得恶意串通、弄虚作假,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三)市科技局每年更新公布备案的服务机构名单及业绩情况,经查实后,视情况公布服务机构在诚信经营、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负面情况。
附件:柳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申请表
柳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7日
分享本页面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