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柳州市科技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柳科报〔2018〕44号

来源: 柳州市科技局  |   发布日期: 2018-11-30 09:07    |  作者: 柳州市科技局

柳州市人民政府:

  今年以来,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2018年全国两会精神,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的法治政府建设部署,按照《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2018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职能和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我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保障和统筹协调

  (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严格执行《广西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加强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调整明确由局长任组长的市科技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工作,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机制,协调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问题,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制定市科技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对照2018年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考核指标和局重点工作,分解细化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形成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上下联动、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一)梳理调整权责清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印发广西推进“一事通办”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发〔2018〕28号)、《柳州市关于开展“一事通办”事项三张清单编制工作方案》(柳政办〔2018〕136号)等精神,对照“一事通办”事项“八统一”等工作要求及自治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编制的广西科技系统“一事通办”事项统一化梳理表,我局对现有权责清单事项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及时申请调整部门权责清单,严格规范行政行为。

  (二)推进“一事通办”相关改革工作。印发《关于落实强化“一事通办”改革督查实行“五个一”工作制度的通知》(柳科通〔2018〕45号),成立柳州市科技局“一事通办”改革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五个一”督查要求及责任分工,加强“一事通办”改革督查落实,确保扎实推进相关工作。根据自治区及柳州市的相关要求,完成“一事通办”事项三张清单确认以及“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清理工作。

  (三)加强政务公开。及时将本局权责清单录入全区标准化数据管理平台,实现市科技局门户网站与广西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政务服务信息同源,网站重点区域链接至广西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政务服务平台。同时,整合政务服务资源,改版优化市科技局门户网站,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特例”的要求,大力推进权责清单、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政策预算、项目申报、委托招标、咨询查询、检查执法、监督投诉等信息公开公示及网上办理工作,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开联系方式,设置公众互动专栏,畅通社会公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的渠道,全面有序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四)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2018年3月26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通过了《柳州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关于检查我市贯彻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情况的报告》。市科技局牵头对审议意见进行研究处理并及时向市人大报告相关进展情况。

  (五)全面落实2018年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1.认真落实市政府2018年重点督查工作及自治区、柳州市绩效考评各项任务指标。围绕2018年柳州市科技工作计划和重点,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扎实推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的实施意见”(柳发〔2017〕4号)等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年度各项目标实现。

  2.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和自治区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编制了柳州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方案、柳州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2018- 2020年)、柳州市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并加快推进相关建设工作。

  3. 优化科技创新的制度环境。修订《柳州市专利资助与奖励办法(试行)》(柳政规〔2018〕28号),出台《柳州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细则》(柳科规〔2018〕2号)等相关配套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及财政资金的导向和推动作用,推进深入实施创新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激励、推动自主创新。

  4. 推进科技计划管理体系改革。一是完善科技计划管理制度。修订《柳州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管理办法》(柳政规〔2017〕11号),制定《 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经费监督管理办法》(柳科规〔2018〕 1号),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本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管理,提高研发经费使用效益,构建覆盖项目申报、评估评审、立项实施、验收评价全过程的柳州市科技计划监督管理体系。

  二是推进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化。加强和改善科技管理的方法和手段,调整优化科技计划管理流程,公开招标加快建设完善柳州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整体提升科技计划管理水平,努力实现科技计划管理的公正、公开、规范、高效。

  三是加强科技项目立项实施监管。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实施全过程有效监管。年内,先后分批组织对在研的2016年度、2017年度农业科技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对2017年度下达未结题及2017年中期检查未合格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开展检查;组织对2017年1月-2018年6月下文终止的25个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进行科技经费核查等。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按照《柳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柳科字〔2017〕7号)要求,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本年度我局制定规范性文件2件,已按相关制度要求报送市法制办备案;报请市政府审议印发规范性文件2件: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规〔2018〕21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专利资助与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柳政规〔2018〕28号),报请市政府审议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均按要求在请示中注明提请审议印发的文件是否为规范性文件。

  (二)做好规范性文件和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 号)及自治区、柳州市的部署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结合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对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并按时报送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查自纠和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情况。经清理,提出拟废止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市科技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各1件,无需要清理废止、修改的证明事项。清理后,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1件,其中市科技局起草的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本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6 件,均已公开。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柳州市科学技术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试行)》(柳科字〔2017〕4号)和《柳州市科技局关于加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柳科通〔2018〕27 号),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在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严格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切实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制定《柳州市科技局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试行)》(柳科通〔2018〕5号),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结合职能和本局实际,在原有基础上修订《柳州市科学技术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和《柳州市科学技术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加大内部管理监督力度,进一步界定市科技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规范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完善局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完善纠错问责机制。

  (二)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包括向政府上报由政府常务会议决策的事项)集体讨论决定,根据具体事项和实际情况严格进行决策调研、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布结果等程序,加强审核把关,确保决策程序到位合法。

  (三)贯彻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常年聘请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加大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建设力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年内,制定了《柳州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和告知制度》、《柳州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柳州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柳州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柳州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等5个工作制度(柳科通〔2018〕7号)。

  (二)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相关制度。认真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等,确保行政执法合法适当,并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对柳州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行政执法内容、执法人员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随机抽取结果、检查结果等及时进行公示。

  (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严格按照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制定了《柳州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柳科通〔2018〕7号),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行政执法责任实施机制。

  六、依法解决社会矛盾纠纷

  针对我局与柳州市维特印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精柔印刷包装机械有限公司、精工印刷包装有限公司的科技项目(“数控柔性版印刷机开发与产业化”等5个)纠纷,启动诉讼程序,委托我局法律顾问单位作为诉讼代理人开展相关工作。目前,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七、全面提高局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培训。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学法用法制度,结合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培训考试和局机关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举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学习讲座,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局机关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相关岗位业务培训,确保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行政执法依据和流程,努力提升行政执法素养和水平。   

  (三)注重在法治实践中学习提高。日常工作实践中,结合具体业务工作加强法制宣传培训,有针对性地组织企事业单位、高校院所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政策培训和法律咨询,开展知识产权进企业、进园区活动,重点学习宣传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等法律法规和科技创新政策,强化企业专利保护、科技成果转化意识,帮助各有关单位和本局工作人员理解掌握相关政策,提高法治意识。同时,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利用柳州日报、本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资源开展依法行政、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等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及时将工作动态及成果成效向社会大众公布,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一年来,通过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局进一步完善了科技创新发展机制,全体干部职工及科技项目承担者的法制知识得到了显著提高,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圆满完成了今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加大督查力度,加强责任追究,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市实现“率先建成”和“打造龙头”双目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科技支撑。

                                              2018年11月1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