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技成果登记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科技局  |   发布日期: 2024-12-13 12:01    |  作者: 成果科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度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系统、准确地获取我市科技成果信息,提高科技成果信息资源利用效率,促进我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按照自治区科技厅统一部署请符合科技成果登记条件单位及时进行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在广西行政区域内执行的国家、自治区各级财政投入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专项)产生的科技成果应当登记;科技计划项目产生多项科技成果的,应逐项登记;科技计划项目有关的后续科技成果应及时补充登记。鼓励非财政投入产出的科技成果办理登记。

科技成果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完成人(含单位)共同完成,由第一完成人(含单位)办理登记。同一科技成果不重复登记。

二、登记条件

科技成果登记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第一完成人(含单位)在广西行政区域内注册,或者在广西工作或居住。

(二)登记材料规范、完整;

(三)已有的评价结论(证明材料)持肯定性意见;

(四)不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登记流程及填报要求

(一)在线注册                                      

网上登录广西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综合服务平台,进入广西科技成果登记系统注册,注册分为申请单位注册和个人注册两大类,个人注册分为单位管理员和自然人两类。具体注册内容按系统提示逐步进行。

(二)在线填报和上传科技成果证明材料

1. 在线填报科技成果登记表。

根据申请登记的科技成果类型,选择填写《应用技术类科技成果登记表》、《基础理论类科技成果登记表》或《软科学类科技成果登记表》。

2. 科技成果登记表填报要求。

1)成果登记人(含单位)应如实填报《科技成果登记表》及持有的科技成果证明材料。

2)科技成果登记的名称、完成单位、完成人员应当与证明材料上载明的内容一致。证明材料没有载明完成人员的,可以空缺。

3)成果登记人(含单位)对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3. 上传科技成果证明材料。

1)应用技术成果证明材料包括:

验收评价类证明:科技项目验收证书(报告)或由项目管理部门认定的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出具的评价证书(报告)等;

知识产权类证明:专利证书(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植物新品种权证书等;

行业准入类证明:新药证书、药品注册批件、保健食品注册证书、农药登记证书、肥料登记证书、农作物品种审定(登记)证书、林木良种证、水产和畜禽新品种证书等;

标准类证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ISOIECIETFITU3GPPACCSQ发布的国际标准等。

2)基础理论成果证明材料包括:科技项目结题证书或项目管理部门认定的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出具的成果评价证书(报告)。

3)软科学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包括:科技战略研究专项结题证书或软科学成果评审报告等。

(三)在线审查登记

1. 成果所属单位核查。成果所属单位对成果登记人提交的成果登记材料进行核查,通过后提交至本辖区或本系统的主管部门。

2. 辖区或系统主管部门推荐。设区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或自治区有关主管部门对本辖区或本系统提交的成果登记申请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成果的推荐工作。

3. 成果登记机构审查。成果登记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已推荐成果登记材料的形式审查,对审查通过的成果在广西科技成果登记系统公示5个工作日,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后,予以登记并出具电子版科技成果登记证书,成果登记人(含单位)自行下载打印。

四、登记信息公开

自治区科技厅将已完成登记的科技成果信息向社会公开,并在广西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综合服务平台上为公众提供科技成果信息查询等公益服务。

五、登录路径

方式一:登录广西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综合服务平台进入办业务/科技成果登记业务模块,网址:https://www.gxjssc.cn

方式二:直接登录广西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网址http://gxcgdj.gxjssc.cn:8083/

六、其他

联系电话:柳州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交流合作科 2619772

附件:1.科技成果登记表(应用技术类科技成果)

2.科技成果登记表(基础理论、软科学类科技成果)

柳州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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