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综合性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协调提出支持市级科技发展的重大政策建议,推动重大科技创新政策的监督评价。
(二)统筹全市科技资源配置,提出科技投入与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负责科技计划项目运行调度。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引导社会资源支持科技创新,协调增加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指导全市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
(三)牵头编制申报指南和实施计划,跟踪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并监督评价,开展重大专项实施的跟踪、监督和评估。
(四)组织推荐国家、自治区科技重大项目及高新领域专项。负责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的认定推荐和管理,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
(五)拟订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成果评价、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政策措施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技术转移体系、技术市场、中试研究基地建设,协调推进科技服务业发展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的建设。
(六)拟订国际国内与区域科技交流合作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参与市级层面对外开放合作相关事项,组织参加各类科技展会、活动。
(七)负责科技人才引进和培育工作,组织实施高层次科技人才和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引进项目,指导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八)管理高新技术领域创新平台和基地,推动创新联合体、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建设,承担科技智库、科技顾问、院士工作站、专家服务站等的建设工作。
(九)拟订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的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科技安全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工作。承担科技保密和国防动员领域科技有关工作,承担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日常工作。
(十)负责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工作,统筹组织市级科技活动周。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协同推进城镇化建设、民族团结等民生领域科技进步。
(十一)负责市级科技监督与评价体系建设,统筹协调科研诚信建设管理,承担科技伦理有关管理工作。承担科研机构改革发展和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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