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技成果转化大行动工作方案

来源: 广西柳州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日期: 2016-03-02 04:59    |  作者: 广西柳州科学技术局

  为做好广西科技成果转化大行动的组织实施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科技成果转化大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91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的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建立工作机构,健全运行机制

  (一)建立联席办公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由科技厅牵头,成员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厅、国资委、水产畜牧局、技术监督局、绩效办、知识产权局等有关单位组成。科技厅主要领导任厅际联席会议召集人,有关厅局分管领导为成员。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包括,在自治区政府领导下,围绕广西科技成果转化大行动的工作部署,统筹、协调各项工作,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各项措施,推进各项工作,筹划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等。

  (二)成立工作机构

  联席会议建立联络机制,各成员单位指定业务处室负责人为联络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简称联席办),办公地设在科技厅。办公室主任由科技厅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科技厅成果处及广西技术市场等相关人员组成。

  二、明确工作职责,量化考核标准

  根据《行动方案》要求,编制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职责任务。

  (一)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编制年度工作分解方案。

  (二)各设区市科技局根据年度任务分工,编制工作分解方案。

  (三)科技厅机关编制年度各处室工作分解方案。

  (四)研究制定并发布广西科技成果转化认定标准。

  三、完善基础数据,建设交易平台

  (一)创建企业技术需求项目库。

  (二)创建适宜转化科技成果项目库。

  (三)建设广西网上技术交易平台,实现线上线下交易共同推进。

  (四)发布科技成果项目目录。

  四、落实各种保障措施

  (一)政策措施。制定和完善一系列科技成果转化激励配套政策。

  (二)专家支持。组建专家咨询队伍,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专家咨询制度。

  (三)中介服务。规范管理,重新认定一批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培训业务骨干,组建广西技术经纪人队伍。

  (四)活动支撑。结合北京科博会、深圳高交会等会展活动,组织技术供需双方,开展产学研资合作,组织一系列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活动。

  (五)动态管理。建立成果转化成效半年报制度,对科技成果转化情况进行跟踪、统计、通报、督办。

  (六)引智引技。加强与区外高校院所的合作,引进区外高校院所在广西设立技术转移中心。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点示范工作。

  (七)强化宣传。多渠道、多媒体、全方位宣传成果转化的各项政策措施。

  (八)组织召开推进会、座谈会、培训会等形式推荐各项工作。

  相关下载:广西科技成果转化大行动工作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