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自治区科技厅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来源:
广西科技信息网  |
发布日期:
2015-08-18 08:50  
| 作者:
广西科技信息网
为全面落实科技法制建设,规范科技行政管理行为,根据《关于印发2015年全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桂依法行政办发〔2015〕1号)的要求,制定2015年自治区科技厅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现我区科技管理能力现代化,推进科技管理事权规范化、法律化进程,建立符合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需要的科技管理新体制,为我区科技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的法律意识和素质。
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关键是提高本系统干部队伍的法律意识和素质,各级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并使之常态化、制度化,努力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规范科技管理的能力,深刻理解其“合法与合理、效能与便民、监督与责任”的原则, 明晰“有限政府、守法政府和责任政府”的价值追求。以实际行动带动全体科技干部学法、用法、守法,使法律规范成为本系统干部队伍的行为准则。
(二)转变政府职能,改革科技行政管理方式。
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本部门与市县科技部门的关系,依法依规应取消的权力坚决取消,依法依规应下放的权力坚决下放,把该管的事情管住管好,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推动本部门行政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进一步激发市场、社会的创造活力。通过推动职能转变,加快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制保障的科技行政机构职能体系,切实提高行政管理科学化水平。
(三)加强科技法制建设,规范科技行政管理行为。
要重视和加强科技立法工作,把科技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全面梳理科技行政管理职能,研究建立规范行政管理行为的措施和程序。积极将实践证明有效的科技政策和经验及时上升为法律、法规或规章,使立法进程和科技体制改革进程相适应,保障科技行政管理的制度化、法律化、规范化。要持续不断地推进我区科技管理事业法规制度建设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同时要完善监督机制,强化权力制约和事中事后监督检查。
三、2015年重点工作
(一)加强学习培训,不断强化依法行政的观念,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
深入学习、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把依法行政贯穿于科技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分期、分批开展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培训教育,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以自学为主的方式,组织学习宪法及业务相关法律知识。重点加强对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的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使他们准确理解、全面掌握、正确执行相关法律规定,提高依法管理行政事务的能力。
(二)大力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明确政府科技管理权力边界和范围,提高政府科技管理规范化水平。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各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意见》(桂政发〔2014〕7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自治区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4〕123号),梳理本部门权利事项,按照责权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规范职责权限,明确相应责任。对照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检查等10类清理事项,逐一核实行政权力事项,依法对本部门权力设定依据、权力管辖范围、权力实施边界、权力实施年限、权力行使内容、权力实施主体等进行审核,形成权力清单,向社会公布和接受社会监督。
(三)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程序规定。
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要求,认真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相关立法论证评审制度,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确保规范性文件管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凡我厅起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必须严格按照程序,先广泛征求意见,后送政策法规与社会发展处进行合法性审查,经厅党组讨论通过后,最终正式发文,发文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送政策法规与社会发展处报自治区法制办备案。
(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能力提升,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保护专利权和查处假冒专利的力度。
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行使职权的能力,加强专利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积极争取组建广西专利行政执法总队,积极推动各市建立专利行政执法支队,统一执法工作服装,提升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性与严肃性。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提高各级专利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全面推进我区知识产权维权“护航”行动的开展。进一步开展专项行动和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推动各设区市积极处理各类专利纠纷案件,加强对各设区市执法办案工作的督导,推动专利保护工作持久、深入、有效地开展。同时,加强对电子商务领域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专项执法维权工作。强化专利执法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五)建立完善我区科技法规体系,为广西科技体制改革保驾护航。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健全的法律体系,是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机关依法行政的前提条件。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和《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以及我厅会同财政厅上报政府的《关于加强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管理改革的方案(送审稿)》精神,深化我区科技体制改革,加强地方性科技法规的前期调研和草案起草工作,探索建立与自治区科技计划改革方案相配套、具有可操作性的规范性文件体系,逐步完善我区科技法规体系,建设良好的法制环境。
(六)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制度,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加强对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的学习,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要在科技行政管理中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建立本部门适用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以防止和及时纠正本部门违法或者不正当的行政行为,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本部门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七)建立完善推进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
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建设,主动做好重要政策法规解读,妥善回应公众质疑,提升新闻发言人的履职能力。加强网站建设和管理,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全面推进科技管理政务公开,切实做到科技政策与决策公开、科技项目指南发布与立项结果公开及结题验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八)做好依法行政考核和示范点建设工作。
根据自治区《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细化并制定我厅任务分解方案,逐一落实。开展我厅获得第三批依法行政示范点项目“创新政务公开 推进科技计划‘阳光立项’”的建设工作,召开现场交流会,报送示范点信息6条以上。
(九)加强依法行政宣传和信息报送。
加强依法开展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工作,形成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对工作中出现的亮点和采取的新措施、取得的新成效以及遇到的新问题,及时向自治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信息,报送的法治信息不少于10条。
相关下载:2015年自治区科技厅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doc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现我区科技管理能力现代化,推进科技管理事权规范化、法律化进程,建立符合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需要的科技管理新体制,为我区科技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的法律意识和素质。
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关键是提高本系统干部队伍的法律意识和素质,各级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并使之常态化、制度化,努力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规范科技管理的能力,深刻理解其“合法与合理、效能与便民、监督与责任”的原则, 明晰“有限政府、守法政府和责任政府”的价值追求。以实际行动带动全体科技干部学法、用法、守法,使法律规范成为本系统干部队伍的行为准则。
(二)转变政府职能,改革科技行政管理方式。
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本部门与市县科技部门的关系,依法依规应取消的权力坚决取消,依法依规应下放的权力坚决下放,把该管的事情管住管好,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推动本部门行政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进一步激发市场、社会的创造活力。通过推动职能转变,加快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制保障的科技行政机构职能体系,切实提高行政管理科学化水平。
(三)加强科技法制建设,规范科技行政管理行为。
要重视和加强科技立法工作,把科技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全面梳理科技行政管理职能,研究建立规范行政管理行为的措施和程序。积极将实践证明有效的科技政策和经验及时上升为法律、法规或规章,使立法进程和科技体制改革进程相适应,保障科技行政管理的制度化、法律化、规范化。要持续不断地推进我区科技管理事业法规制度建设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同时要完善监督机制,强化权力制约和事中事后监督检查。
三、2015年重点工作
(一)加强学习培训,不断强化依法行政的观念,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
深入学习、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把依法行政贯穿于科技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分期、分批开展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培训教育,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以自学为主的方式,组织学习宪法及业务相关法律知识。重点加强对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的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使他们准确理解、全面掌握、正确执行相关法律规定,提高依法管理行政事务的能力。
(二)大力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明确政府科技管理权力边界和范围,提高政府科技管理规范化水平。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各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意见》(桂政发〔2014〕7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自治区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4〕123号),梳理本部门权利事项,按照责权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规范职责权限,明确相应责任。对照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检查等10类清理事项,逐一核实行政权力事项,依法对本部门权力设定依据、权力管辖范围、权力实施边界、权力实施年限、权力行使内容、权力实施主体等进行审核,形成权力清单,向社会公布和接受社会监督。
(三)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程序规定。
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要求,认真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相关立法论证评审制度,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确保规范性文件管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凡我厅起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必须严格按照程序,先广泛征求意见,后送政策法规与社会发展处进行合法性审查,经厅党组讨论通过后,最终正式发文,发文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送政策法规与社会发展处报自治区法制办备案。
(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能力提升,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保护专利权和查处假冒专利的力度。
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行使职权的能力,加强专利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积极争取组建广西专利行政执法总队,积极推动各市建立专利行政执法支队,统一执法工作服装,提升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性与严肃性。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提高各级专利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全面推进我区知识产权维权“护航”行动的开展。进一步开展专项行动和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推动各设区市积极处理各类专利纠纷案件,加强对各设区市执法办案工作的督导,推动专利保护工作持久、深入、有效地开展。同时,加强对电子商务领域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专项执法维权工作。强化专利执法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五)建立完善我区科技法规体系,为广西科技体制改革保驾护航。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健全的法律体系,是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机关依法行政的前提条件。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和《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以及我厅会同财政厅上报政府的《关于加强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管理改革的方案(送审稿)》精神,深化我区科技体制改革,加强地方性科技法规的前期调研和草案起草工作,探索建立与自治区科技计划改革方案相配套、具有可操作性的规范性文件体系,逐步完善我区科技法规体系,建设良好的法制环境。
(六)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制度,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加强对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的学习,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要在科技行政管理中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建立本部门适用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以防止和及时纠正本部门违法或者不正当的行政行为,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本部门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七)建立完善推进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
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建设,主动做好重要政策法规解读,妥善回应公众质疑,提升新闻发言人的履职能力。加强网站建设和管理,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全面推进科技管理政务公开,切实做到科技政策与决策公开、科技项目指南发布与立项结果公开及结题验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八)做好依法行政考核和示范点建设工作。
根据自治区《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细化并制定我厅任务分解方案,逐一落实。开展我厅获得第三批依法行政示范点项目“创新政务公开 推进科技计划‘阳光立项’”的建设工作,召开现场交流会,报送示范点信息6条以上。
(九)加强依法行政宣传和信息报送。
加强依法开展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工作,形成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对工作中出现的亮点和采取的新措施、取得的新成效以及遇到的新问题,及时向自治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信息,报送的法治信息不少于1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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