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科计字〔2024〕21号关于退回《柳州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课题》经费的通知《安罗替尼联合替吉奥及TACE治疗中晚期肝癌的临床研究》
来源:
广西柳州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日期:
2024-04-07 10:36  
| 作者:
规配科
柳州市人民医院:
我局于2021年6月24日与贵单位签订了《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合同编号:2021CBC0116,以下简称“合同”),由贵单位承担“安罗替尼联合替吉奥及TACE治疗中晚期肝癌的临床研究”课题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根据合同约定,我局已经向贵单位拨付项目经费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但贵单位项目组无法按期完成该项目技术指标,故贵单位申请主动终止结题。经专家组结题审查并出具终止结题审核意见书,项目结余经费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元),根据《柳州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柳科规〔2024〕10号)第十八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因故终止、未通过验收的研发项目,结余及违规经费按原渠道收回,贵单位应当退回我局项目经费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元)。
请贵公司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款项退回至我局以下银行账号:
户 名:柳州市科学技术局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柳东支行
账 号:45050162004500000887
经费退还后3个工作日内将付款凭证复印件报送我局备案,如贵公司未在本通知的期限内退回款项的,我局将依法作出行政决定。
联系人:发展规划与资源配置科 江东远,电话:0772-2623579
特此通知。
附件:终止结题专家意见书《安罗替尼联合替吉奥及TACE治疗中晚期肝癌的临床研究》
柳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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