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柳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科技局  |   发布日期: 2024-03-07 11:26    |  作者: 平台科

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柳州市产业支撑重大科创体系,优化重大科技平台空间布局,加强我市各企事业单位研发机构建设,不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与经济的有效结合,根据《柳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柳科规〔20202)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24年柳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按照《柳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有关认定条件,拟申请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应具备或基本具备以下要求:
   (一)申报对象:在柳州市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科技创新政策要求的各类创新主体均可申报。

(二)研发方向:定位清晰,有明确的研发方向,符合柳州市经济、社会与科技发展需求和政策导向,区域优势特色明显,在柳州市及广西区内具有较强竞争力。

(三)人才队伍:研发团队结构合理、相对稳定,人才培养渠道畅通。技术带头人应具有较强技术创新意识、市场意识和成果转化意识。具有专门的研究开发机构,固定研究开发人员一般不少于 8 人,其中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占比不低于 80%,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 40%。

(四)科研能力:有较强研发基础,具备承担自治区级或市级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近三年内主持或参与自治区级、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2 项以上。近三年内研发新技术新产品、主持制定行业(地方)标准、获得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或授权发明专利(含已转让)等共计 5 项以上。

(五)硬件条件:具有较完备的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拥有承担工程技术试验任务和服务任务的能力和必需的科研仪器设备,科研集中用房面积达 300 平方米以上。

(六)资金投入:依托一级法人单位,且已正常运行二年以上。依托单位及其业务主管部门在申报前三年连续投入建设运行经费累计不少于 500 万元。

(七)依托单位为企业的,应已设立首席技术官并按规定在市科技局备案。同时,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有一定强度。

(八)依托单位是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其专业方向须与柳州重点产业紧密结合,须与 1 家以上企业联合申报。近三年来有对外产学研合作项目,或与企业签有开展产学研合作相关协议。

二、预申报流程
  (一)请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机构申报,并指导申报单位认真填写《柳州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预申报表》。
  (二)各申报单位于2024年4月15日前,将《柳州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预申报表》(1份)加盖公章报送我局,同时提交电子版(提供Word、PDF扫描件各1份)材料。  

(三)市科技局创新平台与基础研究科统一受理申报材料,形审通过后,将根据申报情况做好下一阶段正式申报准备工作。

三、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拟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称应为“柳州市+核心技术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称不宜过大,涵盖范围不宜过宽,应精准聚集其主营业务方向和核心技术领域,不能与柳州市现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名称和方向上重合或相似。

(二)申报单位提出拟组建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应当符合柳州市产业特色需求优先支持重点方向,发展思路清晰,任务目标合理,运行管理规范,并突出自身优势和特色。

(三)为便于管理,每个申报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必须有1个依托单位,联合申报的依托单位不超过2个,每个依托单位(含联合申报单位)原则上每批次只申报1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校医院最多限制申报3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四)与我市签订有战略合作协议依托单位申报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优先予以认定。

(五)请各依托单位认真对照申报条件,严格审查把关。

联系人:杨建军0772-2610702  邮箱:lzptjck@163.com

附件:1.柳州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预申报表

2.柳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柳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