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柳州市第一批技术创新中心(领域类)组建认定暨柳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转建技术创新中心工作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日期: 2026-10-19 17:52    |  作者: 创新平台与科技人才科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科技创新平台基地的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我市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布局,根据《自治区科技创新平台基地清理规范及发展建设实施方案》(桂科委办发〔2025〕10号)和《柳州市技术创新中心(领域类)管理办法》 (柳科规〔2026〕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我局决定启动第一批柳州市技术创新中心组建工作,同步面向已认定的柳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工程机械和预应力”两个细分领域,试点开展转建为柳州市技术创新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历年认定的柳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26年之前经市科技局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在相应的领域批次申请转建柳州市技术创新中心。本批次选取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中的“工程机械和预应力”两个细分领域的20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展试点(名单详见附件3)。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单位已注销或长期停止运行的,经核实后予以撤销。

(二)其他申报对象。中心研究方向属于“10+N”新领域、经自查符合《柳州市技术创新中心(领域类)管理办法》(柳科规〔2026〕3号)规定认定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可作为牵头建设单位,按程序直接申报柳州市技术创新中心(领域类)。

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转建技术创新中心原则

坚持“分批转建、自愿申请、公平公正”原则。

2026年之前经市科技局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科技局计划在三年内分批次分领域组织转建工作,不强制转建,以实际申请为准;转建成功的认定为柳州市技术创新中心(领域类),第一次转建评审未通过的提供第二次整改转建机会;未按通知规定时间申请转建或第二次转建评审未通过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撤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称号。

牵头建设单位可选择单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转建,也可整合多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合并转建。

三、申报条件

申请认定为技术创新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研究方向。符合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重大战略需求,聚焦柳州市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重点领域。

(二)申报对象。牵头建设单位在柳州市合法经营时间不少于三年,在相关领域具有明显技术优势和影响力。原则上共建单位数量不超过4家。

(三)主体资质。坚持企业主体地位,突出产学研用协同。技术创新中心主要依托企业建设,牵头建设单位为企业的,申报前一年度其研发费用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所属行业的全国平均水平。牵头建设单位为非企业单位的,申报前一年度在本领域内成果转化收入不低于100万元,且须与1家(含)以上具有科技成果转化及市场化应用能力的市内企业联合共建。

(四)人才队伍。构建专业人才队伍,配备高水平带头人。拥有稳定的技术研发团队、技术服务团队以及成果转化应用团队,具有一定数量的技术专家,并聘请全职全时技术带头人。技术带头人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相关领域高级职称或同等水平的专业技术资格,至少3年(含)以上技术研发或管理经验,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3位)参与至少1项省部级或2项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含自筹经费备案项目),具备领导技术创新团队的能力。

(五)基础保障。拥有一定规模的科研基础设施、试验场地,中试线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合计300万元(含)以上,拥有相关领域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资金筹措能力,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

(六)其他。申报前一年内,申报单位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事故以及违法违规情况。法定代表人及技术带头人不存在科研失信违规及学术不端相关行为。

五、组建认定流程

(一)申报推荐。市科技局发布申报通知,牵头建设单位按要求填报有关材料,经市直有关部门或所在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真实性、完整性并出具推荐意见后,报送市科技局。

(二)评审论证。市科技局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评审论证,并综合柳州市产业发展与布局情况,形成评审意见。

(三)公示认定。市科技局按程序审核后择优公示,给予认定。

六、材料报送时间和方式 

(一) 请申请单位需于2026年11月20日前将盖章版纸质申报材料(申报书、自评表、附件证明材料)一式5份,装订成册,报送至柳州市鱼峰区新柳大道91号启元广场A座21楼创新平台与科技人才科。【重要提示:报送前,牵头建设单位需将全套申报材料报推荐单位(市直有关部门或所在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进行真实性、完整性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

(二)上述纸质材料的电子文档(Wrod格式),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lzptjck@163.com,命名要求为“柳州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材料-牵头建设单位全名”。

七、培训与答疑                             

(一)市科技局拟定10月30日召开“柳州市第一批技术创新中心(领域类)组建认定暨柳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转建技术创新中心工作培训会”,请本批次选取的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中的“工程机械和预应力”两个细分领域的20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见附件3)负责人和联系人,及其相应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全部参加。其他有第一批技术创新中心申报意向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

(二)市科技局创新平台与科技人才科负责组织本次申报的相关答疑工作。

七、其他事项 

1.自评。牵头建设单位应联合共建单位依据《柳州市技术创新中心(领域类)自评表》开展自评,并通过产学研、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联合共建等方式提升技术创新中心的科研、人才集聚、行业辐射等能力。

2.请各市直有关部门、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积极组织本领域、本辖区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等单位申报,并作为推荐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进行真实性、完整性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

3.未尽事宜,请联系市科技局创新平台与科技人才科。具体联系人:秦 勇(负责材料接收及评审工作,18775287971)、

朱元(负责全面工作协调,0772-2635969、15077223424)。

 

 

柳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10月19日   

 

附件:1. 柳州市技术创新中心(领域类)申请书

  2. 柳州市技术创新中心(领域类)申报自评表

      3. 第一批柳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转建名单(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