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西企业“六有”研发机构分级备案标准》的通知
来源:
自治区科技厅  |
发布日期:
2026-03-17 11:12  
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根据《广西强化企业创新“双培育、双清零、双提升”工作方案》(桂科发〔2025〕501号)要求,2028年有研发机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占比需提升至30%以上,为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引导和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普遍建立研发机构和研发体系,现将《广西企业“六有”研发机构分级备案标准》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认真研究备案标准,制定2026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备案计划,积极动员和指导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研发机构分级备案。
二、请各有关企业认真按照备案标准准备相关材料,待下一步备案流程确定后积极申报。
未尽事宜,请与市科技局创新平台与人才科联系,联系人:覃南强 联系方式:13647809263 0772-2635969。
附件:广西企业“六有”研发机构分级备案标准
柳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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