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科计字〔2022〕55号关于退回《广西柳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计划项目合同》 经费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日期: 2022-07-22 16:07    |  作者: 规配科

柳州市丰洲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我局于2013111日与贵公司签订了《广西柳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计划项目合同》(合同编号:2013F030328,以下简称合同),由贵公司承担废弃物粉煤灰的资源化再生处理创新技术应用课题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根据合同约定,我局已经向贵公司拨付项目经费人民币壹拾伍万元(¥150000元),但贵公司在项目实施期限结束之后没有按规定申请结题,没有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决算,项目已经被强制终止。根据《柳州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管理办法》第三十五、三十六条的相关规定,项目完成后,由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会同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经费的安排与使用进行决算,填写《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研发经费决算表》报送市科技局(或受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财务审核;有违规行为的项目承担单位,追回已拨项目经费、终止项目。贵公司应当退回我局项目经费人民币壹拾伍万元(¥150000元)。

请贵公司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款项退回至我局以下银行账号:

户名:柳州市科学技术局

开户银行:工行柳州高新开发区支行营业室

账号:2105407009300233696

如贵公司未在本通知的期限内退回款项的,我局将依法作出行政决定。

联系人:覃泉霖,电话:0772-2863759

特此催告。

柳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72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