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科计字〔2022〕42号关于退回《柳州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合同》经费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日期: 2022-07-22 15:07    |  作者: 规配科

广西金港农业有限公司:

我局于2010年与贵公司(原柳城县日田农业经济开发公司)签订了《柳州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课题合同》(合同编号:2010030608,以下简称合同),由贵公司承担西洋鸭规模养殖技术应用示范课题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根据合同约定,我局已经向贵公司拨付项目经费人民币玖万元(¥90000元),但贵公司并未在项目实施期限结束之后按规定申请结题,项目已经被强制终止。经专家组结题审查并出具终止结题审核意见书,项目结余经费人民币陆万壹仟贰佰贰拾元(¥61220元),根据《柳州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项目因故终止,结余经费按原渠道收回,贵公司应当退回我局项目经费人民币陆万壹仟贰佰贰拾元(¥61220元)。

请贵公司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款项退回至我局以下银行账号:

户名:柳州市科学技术局

开户银行:工行柳州高新开发区支行营业室

账号:2105407009300233696

如贵公司未在本通知的期限内退回款项的,我局将依法作出行政决定。

联系人:覃泉霖,电话:0772-2863759

特此催告。

柳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72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