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科通〔2022〕31号柳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科研诚信信用信息归集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广西柳州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日期: 2022-06-27 15:36    |  作者: 法监科

局各科室、各二层单位,各科技计划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各有关科技评估评审专家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加强信用信息归集管理工作要求,根据《关于印发柳州市科研诚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柳科规〔2019〕5号),为做好市信用平台信用信息归集、联合奖惩、信用修复等工作,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归集存量信用信息

(一)市科技局(法规与监督诚信科)负责市科研诚信统筹协调工作,局各科室、各二层单位,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专家在科技计划管理工作中,依各自单位及评估评审专家职责,开展信用信息归集和管理工作。

(二)归集周期。每月20日前,将本单位负责人审核通过并盖章的8类信用信息表上报市科技局(法规与监督诚信科)。在评估评审工作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科技评估评审专家将专家组长审核通过并签字的8类信用信息表发送市科技局(法规与监督诚信科)。

二、认真落实信用信息归集管理责任制

制定本单位科研信用信息归集管理制度,落实动态管理要求,根据工作岗位变动和人员变更切实做好科研信用信息的归集、上报、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三、完善信用信息归集管理工作机制

按照信用信息“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本单位专人负责制和单位负责人责任制,严格信用信息归集、审核和查询等工作流程,确保信用信息录入的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避免不必要的异议申诉。

四、实施信用信息归集管理的监督检查

市科技局将对各单位信用信息归集、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单位要严格根据《关于印发柳州市科研诚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柳科规〔2019〕5号),如实、准确、规范地进行科研信用记录,在工作授权范围内管理信用信息,不得查询其他无关信息,不得泄露和非法传播所管理的信用信息。若发生上述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联络员及月例会通报工作要求

(一)局各科室、各二层单位,各科技计划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于2022年6月27日前,将科研信用信息工作联络员回执发送市科技局邮箱。每月科技计划管理机构工作例会,对本单位科研信用信息情况进行通报。

(二)市科技局联系人:龙华敏,联系方式:2632399,工作邮箱:lzkjjzjk@163.com

附件:1.关于印发柳州市科研诚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柳科规〔2019〕5号

      2-1.获得财政资金扶持企业名单

      2-2.财政资金扶持项目验收信息

      2-3.法人不良行为信息

      2-4.自然人不良行为信息

      2-5.法人红名单信息

      2-6.自然人红名单信息

      2-7.法人黑名单信息

      2-8.自然人黑名单信息

      3.科研信用信息工作联络员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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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