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科计字〔2022〕33号关于《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管理办法》 新旧政策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广西柳州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日期:
2022-06-24 17:59  
| 作者:
规配科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管理,提高服务企业质量,市科技局组织修订并于2021年7月23日印发了《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管理办法》(柳科规〔2021〕1号,以下简称新办法),新办法实施过渡期为1年。为加强项目验收结题管理改革前后政策衔接,现就新旧政策衔接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政策衔接的具体要求
(一)在2022年7月23日之前受理验收申请的项目可按原《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管理办法》(柳科计字〔2012〕7号,以下简称旧办法)的验收标准及要求进行结题验收;已受理验收申请的项目,验收申请书不再调整,据已受理材料开展项目验收;从2022年7月23日起,受理验收的项目按新办法的要求开展结题验收工作。
(二)项目到期时间在2022年7月23日之前的项目,可按旧办法在项目完成后3个月内,向市科技局提出结题申请;项目到期时间在2022年7月23日之后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于项目实施期限内,向项目实施过程管理专业机构提出书面验收结题申请。
二、其他要求
(一)项目承担单位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项目验收结题新旧政策衔接工作。科研单位主管部门应指导督促所属单位做好项目验收结题新旧政策衔接有关工作。
(二)项目管理机构应及时跟踪掌握项目到期和实施情况,告知所管理项目承担单位新旧政策衔接时间,督促指导项目承担单位提出结题申请。
(三)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市科技局反馈。
柳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6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分享本页面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