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科学技术局科技项目立项管理体系优化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来源: 柳州市科技局  |   发布日期: 2017-12-18 16:44    |  作者: 柳州市科技局

  一、项目名称:

  科技项目立项管理体系优化项目

   二、服务内容:

  (一)对现行的柳州市科技项目管理体系及其制度、流程、表单进行详细调研,梳理分析出全套体系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本次招标内容不包含后补助项目立项管理体系内容。

  (二)对近几年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新政策进行收集和分析,梳理出柳州需配套改进的内容和要点。

  (三)在现行的柳州市科技项目管理体系基础上,构建一套更为合理、更符合柳州市领导及各相关部门认可的新体系。新体系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工作(在构建和审核过程中,市科技局有权对其中某些内容的要求进行适时调整):

  1.“项目建议征集”环节:修订向相关单位征集项目建议的表单。

  2.“项目申报”环节:修订《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应表单模板;修订项目申报书模板、项目可行性报告提纲、项目申报须知、项目申报附件清单及说明。

  3.“形式审查”环节:修订申报材料形式审查表单、制定黑名单排查方案和表单、制定纵向排查方案(往年重复项目排查)和表单、制定备选项目库管理要求等。

  4.“专家评估”环节:修订《专家管理办法》及相应表单、修订《评估评审管理办法》、制定项目分类方案并分类编制专家评估评分表,每项均应设置标准分值;编制统一的专家评估汇总表、

  5.“拟定调研项目”环节:制定调研项目挑选原则及表单;制定与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商讨拟调研项目清单、调研方式、调研时间的方案;制定项目分类方案并分类编制项目调研表,每项均应设置标准分值。

  6.“项目现场调研”环节:制定统一的调研原则、工作要求、调研人员构成标准;编制统一的汇总表模板。

  7.“公开答辩”环节:制定公开答辩规则及要求;编制答辩PPT模板;编制答辩评分表和答辩计划表模板,答辩评分表的每项均应设置标准分值。

  8.“加权排序”环节:制定加权排序方案及分值;编制加权排序汇总表,表内应含公式计算链接。

  9.“科技局提建议立项项目清单”环节:统一制定建议立项项目清单模板、课题讨论表模板。

  10.“局际商讨会签”环节:制定会商方案,以及会商资料的清单及要求,编制各资料的模板。

  11.“联合上报市政府”环节:制定需报送资料的清单及要求,编制各资料的模板。

  12.“公示后联合下达批文”环节:制定需公示资料的清单及要求,编制各资料的模板。

  13.“合同签订”环节:分类编制项目合同模板,如科技攻关、成果转化、创新能力建设、平台、软科学、自筹等类别。

  (四)在体系构建过程中,应及时提供阶段性主线框架图和相应流程图给市科技局审核;在体系构建完毕后,应提交最终执行版的主线框架图和相应流程图。

  (五)中标方应在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集结项目团队完毕并进行详细分工;在体系构建过程中,应至少派1名项目组成员常驻市科技局,工作日8:30-12:00,15:00-18:00期间应在市科技局处理体系构建的相关工作,如需外出,应先征得市科技局本业务负责人的同意。

  三、招标方式:采用内部议标,综合评分的方式。

  四、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7个工作日内支付60%合同款,提交初稿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30%合同款,正式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10%合同款。

  五、竞标人资格:

  (一)竞标人必须是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范围达到本次采购服务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竞标人或其所属母公司拥有(自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承担政府相关科技项目管理服务案例经验。

  (三)竞标人在柳州有常驻服务点并承诺配备5人以上的优质服务团队。

  (四)竞标人或其所属母公司或直接上级单位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因违反行业规则被科技部、广西科技厅、柳州市科技局、国家或地方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惩戒、批评的记录。

  (五)本项目执行期限为3个月,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

  (六)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六、投标文件要求:

  (一)《科技项目立项管理体系优化总体方案》。

  (二)《科技项目立项管理体系优化时间计划表》。

  (三)开展本项目的团队成员名单及其简介。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办理完成三证合一的单位,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五)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

  (七)投标人2017年7月-11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复印件或“电子缴税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

  (八)投标人2017年7月-11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基金专用收款收据”复印件或“电子缴款凭证”复印件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社保中心或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

  (九)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一次信用记录查询的网页截图;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十)投标人提供近三年(自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与市级以上(含市级)相关单位进行科技项目管理服务合同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十一)具备其它优先条件的,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优先条件的相应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七、其他事项:

  (一)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7日17:00止。

  (二)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为12月11日15:30分;地点:柳州市高新一路9号科技大厦三楼会议室;投标人必须到场。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视为自动弃标。

  (四)咨询时间及地点: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柳州市高新一路9号科技大厦六楼办公室

   电 话:0772-2639845  

   联系人:韦玮

                                        柳州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