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基础科学研究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桂科基字〔2019〕89号)等文件精神, 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柳州市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运行管理,柳州市科技局研究制定了《柳州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现将《柳州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柳州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柳科字〔2013〕1号)同时废止。
附件:柳州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
2020年4月1日
信息公开: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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