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引进优秀人才创业项目支持奖励实施暂行办法(修订)》政策解读

来源: 广西柳州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日期: 2024-04-08 15:31    |  作者: 人才引进科


为深入贯彻《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暂行办法》的要求,提高科技依法治理能力,市科技局组织修订了《柳州市引进优秀人才创业项目支持奖励实施暂行办法(修订)》(柳科规〔202411号)中的部分条款,现将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修订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实施,规范行政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高行政机关公平竞争政策实施能力,强化公平竞争意识和公平竞争政策实施能力。市科技局重新修订2021年发布的《柳州市引进优秀人才创业项目支持奖励实施暂行办法》(柳科规〔20223号),并形成了新版《柳州市引进优秀人才创业项目支持奖励实施暂行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

二、依据文件

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4号)《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包含六章,共十二条。

第一章为总则;第二章为奖励对象及标准;第三章为申报条件及材料;第四章为申报程序;第五章为监督管理;第六章为附则。

四、修订情况

(一)修订后内容为:“第三章 申报条件及材料第七条 引进人才满足以下四个条件的可申报:1.创办的企业是在柳州市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科技创新政策要求且该人才本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长或总经理,并占股30%(含)以上的各类企业均可申报。 3.近三年,创办的企业在柳州市累计研发投入不低于企业累计营业收入3%。 删除“4.创办的企业已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已纳入规模以上企业统计”的内容”。

(二)修订过程:经过向社会以政务网站形式公开征求意见和部门征求意见,并完善修改后,经局长办公会审议同意通过后修订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