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科创飞地备案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为破解柳州高层次人才短缺、研发能力不足等难题,推动先进科研成果和优质项目在柳州落地转化,市科技局将《柳州市“人才飞地”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柳科规〔2023〕5号)进行了修订,印发《柳州市科创飞地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修订背景
《柳州市“人才飞地”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柳科规〔2023〕5号)已到期失效,为引导更多创新主体到区外科创资源富集地设立研发机构,实现飞出地资源、政策与飞入地技术、人才的有机融合,促进先进技术成果和优质项目在柳州落地转化,持续规范我市科创飞地建设、运营及管理工作,需要出台新的管理办法。
二、依据文件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创飞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桂科规字〔2024〕6号);
(二)《柳州市关于加强人才支撑推动高质量构建现代化工业体系的若干措施》(柳发〔2026〕1号);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分为总则、备案条件、备案程序、支持保障、监督管理、附则,共六章十一条。
第一章 总则,共3项条款。明确制定目的与依据,界定科创飞地定义及功能定位,确立建设原则。
第二章 备案条件,共1项条款。规定申报主体资格、研发方向、经费投入、人员配备、场地设备等具体条件。
第三章 备案程序,共1项条款。明确申报、推荐、审查、评审、公示、审定、报备等各环节流程。
第四章 支持保障,共1项条款。明确科技项目支持方式、资金渠道、“一事一议”支持情形及人才项目支持渠道。
第五章 监督管理,共3项条款。明确各方管理职责、科研诚信、动态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第六章 附则,共2项条款。规定施行日期与有效期,明确本办法发布前认定的人才飞地管理衔接及解释权归属。
四、主要修改内容
相比《柳州市“人才飞地”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柳科规〔2023〕5号),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一)名称与自治区科技厅保持一致性,将人才飞地修改为科创飞地。
(二)管理机制与自治区科技厅保持一致性,由认定改为备案。
(三)调整支持方式,结合柳州市财政科技资金实际情况,由直接拨付经费支持,改为以科技项目形式给予支持。
(四)调整管理方式,由三年建设期满验收,改为通过报告制度实行动态管理。


桂公网安备 450202020002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