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升现代农业科技金融服务水平 创新支撑乡村振兴有关措施》政策解读
根据科技部、中国农业银行印发的《关于加强现代农业科技金融服务 创新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意见》(国科发农技〔2021〕95号)文件,自治区科技厅与农行广西分行对接,制定了《关于提升现代农业科技金融服务水平 创新支撑乡村振兴有关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有关文件起草说明如下: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及依据
(一)政策出台背景。
实施乡村振兴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是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战略选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新旗帜和总抓手。科技部门和金融部门要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 “科技+金融”双轮驱动作用,必须推动科技创新下乡与县域经济结合,金融扶持下乡与工、农园区结合。为此,2021年4月20日,科技部、中国农业银行印发了《加强现代农业科技金融服务 创新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意见》(国科发农技〔2021〕95号)文件,要求各省(区、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与中国农业银行各分支机构要高度重视现代农业科技金融服务工作,充分发挥科技系统和农行系统的优势,打通“科技-产业-金融”合作通道,实施“科技+金融”双轮驱动效能,实现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的有效对接和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三链”协同发展,为高效有序推动基层科技创新工作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当前,我区正在深入实施广西科技强农八大工程,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更多的科技支撑和方案,其中实施现代种业创新工程、农业重大技术攻关工程、重大动植物疫病科技应急工程、农业科技园区创新辐射工程、县域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示范工程、创新型县(市、区)建设工程、广西星创天地提质工程、科技特派员下乡工程等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目前在广西财政十分紧张,科研经费无法大幅度提升的情况下,增加金融信贷支持是有效渠道。为贯彻科技部有关文件精神,争取各方金融信贷特别是中国农业银行的信贷支持,推动广西科技八大强农工程深入实施,有必要出台有关文件措施,进一步统筹指导各市科技局、农行广西分行各分支机构建立健全协同工作机制,提升现代农业科技金融服务能力,创新支撑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二)政策制定依据。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
2.《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3. 《科技部 中国农业银行印发〈关于加强现代农业科技金融服务水平 创新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意见〉的通知》(国科发农技〔2021〕95号)
4.《广西科技强农八大工程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20〕17号)。
二、《措施》思路和框架结构
(一)整体思路。
以实施乡村战略为引领,结合广西正在实施的科技强农八大工程,进一步贯彻落实科技部、中国农业银关于加强现代农业科技金融服务水平创新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意见,争取中国农业银行更多的意向信用额度,将更多的金融资源引入县域经济,加大农业科技创新的信贷支持力度,重点支持现代种业创新工程、农业重大科技攻关、农业科技园区辐射工程、创新县(市、区)、科技特派员下乡工程等领域,探索建设农业科技投贷联动“1+N”合作体系,搭建各类银企对接平台,强化信息共建共享,促进科技与金融进一步融合。
(二)框架结构
1.加大农业科技创新信贷支持力度。明确了各市科技主管部门要与中国农业银行广西分行各分支机构建立健全协同工作机制、探索科技金融合作机制等措施,自治区科技厅通过推荐金融担保、“桂惠贷”贴息以及科技创新券贴息等方式支持农业银行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信贷支持力度。
2.重点支持企业开展现代种业创新。种业是农业的“芯片”打好“种业翻身仗”是中央经济工作的部署工作,针对种业企业研发投入大、周期长、抵押物少的情况,提出了重点支持龙头种业企业开展突破性新品种研发及推广,促进种业“育繁推”一体化发展措施。
3.探索在农业科技计划项目中引入信贷资金。针对农业科技计划项目的特点,探索引入农行信贷资金支持龙头企业牵头承担广西科技强农八大工程项目。探索给予项目承担科技人才信贷优惠,有利于调动科研人员创新的积极性。
4.提升农业科技园区等创新区域功能区金融服务水平。农业科技园区、农高区、创新县(市、区)是引领乡村产业振兴的科技示范高地,“十四五”期间广西将建设5家左右自治区级农高区、50家左右的广西农业科技园区、10个左右创新型县(市、区)、100家以上广西星创天地,完善农业科技园区金融服务功能,为园区创新创新者提供便捷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对提升园区孵化功能,促进园区科技成果转化、农民创新创业有重要作用。
5.支持乡村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乡村科技特派员是乡村振兴科技服务的主力军,“十四五”期间,广西将每年选派5000人以上乡村科技特派员家进入乡村振兴主战场服务,研发适用于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的信贷产品,鼓励科技特派员到农村创办企业,鼓励特派员以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入股、资金入股、技术服务等多种形式,与服务对象结成“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利益共同体企业或种养大户,有利于推动大众创新、万众创业,促进产业兴旺。
6.探索农业科技投贷联动“1+N”合作体系。围绕国家及自治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部署安排,探索建立农业科技投贷联动“1+N”合作体系,重点支持广西产业技术研究院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农业类科技子基金,农业银行依据自身风险及信贷管理制度,进行跟投、结构性投资、股权贷款等方式参与,科技厅对广西产研院孵化的企业获得贷款的按规定进行贴息。
7.搭建银企(机构、院所)对接平台。每年利用相关展会和平台加强政策学习培训,强化科研人员和银行科技金融从业人员熟悉掌握科技金融和科技创新政策,加强银企对接。加入科技部农村中心“100+N”开放协同创新体系,探索如何发挥金融在开放协同创新体系重要作用。
8.加强信息共建共享。为解决银行对科技型企业、新型研发机构不了解等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科技部门和农行加强信息共建共享,定期反馈相关信息,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信用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