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   发布日期: 2020-04-27 11:55   

为了进一步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自治区科技厅制定印发了《广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改革实施方案》(桂科政字〔2020〕37号,以下简称《方案》。现说明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尊重科研规律、尊重科研人员,切实减轻科研人员负担,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充分释放创新活力,激励科研人员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潜心研究、攻坚克难,提升我区科技实力,为加快建设创新型广西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不编制经费预算科目。规定科研项目经费总预算,不编制经费预算科目,赋予科研单位和团队项目经费管理使用自主权。

  简化项目过程管理。以承担单位自我管理为主,减少过程检查。

  强化项目承担单位监管责任。项目承担单位应对项目经费进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优化项目经费内部管理制度,建立项目资金信用管理机制,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履行监督管理职能并承担相应责任。

  合并财务验收和技术验收。由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严格依据任务书在项目实施期末进行一次性综合验收,不分别开展单独的财务验收和技术验收。

  二、实施项目

  广西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广西高端外国专家与国(境)外创新人才引进项目、东盟杰出青年科学家来华入桂工作计划项目和港澳台英才聚桂计划项目。

  三、改革重点

  (一)广西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1. 能放则放,充分放权。经费的执行主要是以有利于开展科研工作为目标,以激励科研人员潜心研究为导向,能放则放、该简则简,可做可不做的审批一律不做,可有可无的环节一律取消,充分信任广大科研人员,给予广大科研人员更大的经费使用自主权,增强广大科研人员的获得感。

  2.遵循规律,经费包干。一是项目经费用途包干。项目经费不再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项目资助强度为原直接费用强度和间接费用强度之和;项目申请人提交申请书和获批项目负责人提交任务书时,均无需编制项目预算。二是项目经费使用包干。经费支出不设科目比例限制,由项目负责人及其研究团队自主调剂使用。依托单位管理费由依托单位根据实际管理支出情况与项目负责人协商确定。绩效支出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科研需要、研究团队贡献大小和相关薪酬标准自主确定,依托单位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等部门颁发的现行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加强诚信,落实承诺。严格实行项目负责人承诺制,项目负责人需签署承诺书,承诺尊重科研规律,弘扬科学家精神,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认真开展科学研究工作;承诺项目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的支出,不得截留、挪用、侵占,不得用于与科学研究无关的支出;不得利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不得通过编造虚假劳务合同、虚构人员名单等方式虚报冒领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不得通过虚构测试化验内容、提高测试化验支出标准等方式违规开支测试化验加工费,严禁使用项目资金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

  4.放管结合,协同推进。各项目依托单位(承担单位)要强化项目管理的主体责任,应当对经费支出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在项目结题时,依托单位应在单位公示项目经费决算和项目结题/成果报告,接受广大科研人员监督,并报告专业管理机构作为验收主要依据;做好配套改革,建立项目资金信用管理机制,对项目资金管理方面的信誉度进行评价和记录。自治区科技厅将建立以信任为前提的项目管理办法,简化减少项目过程管理,并将根据实际,组织或委托专业机构对经费使用情况和依托单位管理情况定期开展抽查,切实减少科技人员负担。对于不按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项目经费,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二)广西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资助类项目

  《方案》对广西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资助类项目经费开支进行改革,提出更符合广西实际的举措,首次制定自治区高端外国专家引进经费开支标准,首次设立国(境)外创新人才引进经费资助项目,并完善东盟杰出青年科学家来华入桂工作计划和港澳台英才聚桂计划资助经费开支范围,进一步明确了资助经费申请、使用、管理等相关要求。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蔓延背景下,引智项目试点包干制对支持我区科技面向全球开放,促进全球创新要素向我区集聚有着特别重大的意义。主要突破点如下:

  1.开放经费开支科目调剂。高端外国专家引进允许经费开支科目之间进行调剂使用,放开经费开支科目之间限制,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2.扩大经费开支范围。在国家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基础上,增加其他费用和引进国(境)外创新人才补助经费,将专家通过“网络办公”的酬劳纳入支付范畴,进一步扩大经费开支范围。

  3.拉动配套经费投入。进一步发挥政府财政资助经费的杠杆作用,引导项目单位加大对引才引智经费投入,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

  4.采取一次性经费前补助。国(境)外创新人才引进采取一次性经费前补助方式,不设立具体开支科目和范畴,进一步激励用人单位引才积极性。

  5.扩大工作岗位科研经费开支范围。允许接收单位开支因管理杰青和港澳台英才而产生的必要开支,进一步鼓励接收单位的积极性。

  6.简化经费核算手续。采取严格的预决算审核,进一步突出项目执行单位要充分履行主体责任。

  四、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

  (一)工作分工

  项目经费包干制工作由自治区科技厅发展规划与资源配置处牵头,基础研究处和外国专家服务与引进智力处配合实施。

  各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工作方案。各承担单位是项目资金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单位科研项目资金的监管。

  (二)经费管理

  本方案涵盖的广西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以附件细则规定为准,未明确的按照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经费现行管理办法执行。

  广西高端外国专家与国(境)外创新人才引进项目、东盟杰出青年科学家来华入桂工作计划项目和港澳台英才聚桂计划项目按照《广西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资助类项目经费“包干制”实施细则》执行。